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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开展新余学院校外函授站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
  • 来源:    发布于:2021-02-03 阅读: 0次 字体:[ ]
  • 关于开展新余学院校函授站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函授站: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自查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20]48 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函授站点规范管理,促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落实《江西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暂行规定》,经研究,我院决定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我校在省内外设立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

    二、自查内容及要求

    (一)自查内容:

    1、学院按照《江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建设标准》(见附件1)就主体责任、站点管理、办学条件、招生管理、教学管理、收费情况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

    2、各函授站点按照《新余学院校外函授站建设和自查标准》就办学资质函授站管理、招生管理、学费管理、教学管理、教学组织、学籍管理、毕业及档案管理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

    (二)工作要求:

    1、学院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钟小胜,副组长:刘金花,成员:简仕宏、李远锋、杜富裕、刘晓刚、毛健宝。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院招生科,由李远锋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自查事务。

    2、学院相关科室按照自查工作分工安排在3月10前将自查材料及报告准备好,交招生科汇总,形成学院总体报告后交学校分管校长审阅上报省教育厅职成处。

    3、各函授站点要认真对照建设标准实事求是开展自查工作,高度重视,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的自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2月28日前对照新余学院校外函授站建设和自查标准》(见附件2)完成自查工作,将自查表交我院招生科李远锋师。逾期未报的函授站,视为自行撤销校外学习中心或教学点。

    4、学院将在3月上旬对各函授站进行现场考查,根据考查情况形成考查报告。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同一地区不重复设立学习中心或函授站,对招生办学不规范、办学条件差、生源严重萎缩的站点,将进行撤并调整对办学条件暂时有差距的站点,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停止合作办学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远锋,电话:15607905166

    邮箱:1248390792@qq.com邮编:338000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阳光大道2666号新余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科

    附件1:江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建设标准

    附件2:新余学院校外函授站建设和自查标准


    新余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2月1日



    附件1

    江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

    建设标准学院用


    建设指标

    评价要点

    责任单位

    一、主体责任

    1.主体责任明确,经常性检查指导站点工作,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教学检查,督查教学过程,监控教学质量。★

    招生科、教学科研科


    2.师资配备与教学资源达到相关规定,支持服务到位,满足教学要求。★


    3.高校校外办学管理制度、措施完善,工作落实到位。


    二、站点管理

    4.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数量与学生规模相适应,人员业务能力强,学历层次与岗位要求相适应;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分工合理,内部职责明确,责任到位。

    招生科


    5.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手续完备,办学经费有保障。


    6.教学站点名称规范。


    7.站点设置布局合理。★


    三、办学条件

    8.办学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备案手续完备。★

    招生科


    9.合作办学协议规范,内容全面、有效,并能严格执行。★


    10. 办学条件达到相关规定。能够满足所开专业必需的教学、实验、实习场所和教学设施,教学环境优;具有符合现代远程教育和开放教育教学要求的多媒体远程教室、联网多媒体计算机以及获取主办高校网上学习资源、数字图书馆等办学条件。★


    11.有符合主办高校教学要求的辅导教师;师资和管理人员达到办学要求。


    四、招生办学

    12.近三年每季招生人数不少于20人;生源稳定,规模适当。★


    招生科



    13.招生宣传信息完整准确,无误导;无委托招生、点外设点、跨区域招生、违规招生等问题;不利用站点的名义开展与学历教育无关的活动。★


    14.招生、办学无投诉、无纠纷,未发生责任事故;无违规记录。★


    15. 招生办学规范,社会信誉好。无提前发“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通知书”等问题。★


    五、学费管理

    16.收费手续符合规定,无超范围收费、捆绑收费问题;★

    招生科


    17.学生退费手续完整,符合退费规定。


    18.按照合作办学协议规定的比例及时与主办高校结算有关费用。★


    六、教学管理

    19.核心课程由主办学校教师授课、辅导、答疑。

    教学科研科


    20.教学资源配置符合规定、满足教学计划规定要求;有健全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实习计划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答辩管理办法。★


    21.教学计划、大纲、教材、考试和阅卷做到五统一。


    七、教学组织

    22.按规定进行授课、实验、辅导、考试。按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教学,教学效果好;实施师生双向考勤,教学纪律良好,学生到课率高;组织教学质量评议活动,学生满意率高;组织开展面授、网上教学,有教学辅导、答疑及网上互动的记录;及时收缴、批改作业;对学生开展入学教育。★

    教学科研科


    23.考试过程、毕业设计(论文)符合规范。严格执行考试、命题、制卷和毕业答辩等制度。考场组织规范、监考认真、考务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位,规范有序,考风良好。★


    八、质量监控

    24.教学管理文件、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整,执行情况良好。

    教学科研科


    25.定期检查教学工作,教学质量保证,措施得力,落实到位。



    说明:1. 本指标共设置指标25项,其中带★为核心指标。

    2. 合格标准为:≥20项,核心指标必须全部合格。








    附件2

    新余学院校外函授站建设标准自查表(函授站用)

    分类

    建设和自查指标

    内容

    要求

    自查情况

    办学资质

    1.办学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备案手续完备。★

    1、办学许可证。

    2、法人登记证。

    3法人代表身份证。

    提供1-3项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复印件加盖函授站单位公章。


    2.办学条件达到相关规定。能够满足所开专业必需的教学、实验、实习场所和教学设施,教学环境优;具有符合现代远程教育和开放教育教学要求的多媒体远程教室、联网多媒体计算机以及获取主办高校网上学习资源、数字图书馆等办学条件。★

    4、函授站提供属于自己房产的行政用房(包括函授站办公室、会议室、学籍和教务管理室、文档室等)或签有三年以上租赁合同的用房

    5、有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办公专用计算机(可上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6、函授站提供属于自己房产的教室或签有三年以上租赁合同的教室教室及其设施满足面授的需要,面授时生均教室面积大于1.5平方米;有多媒体、网络或其他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教室,教室相对集中,且教室室内外环境好

    1、实地考察;

    2、查阅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3. 有符合主办高校教学要求的辅导教师;师资和管理人员达到办学要求。

    7、80%主讲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相应的教学经历管理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查阅主讲教师管理人员聘任材料,包括聘任书、教师名单、工作单位、学历(原件)、职称(原件)、教学经历和教学任务



    函授站管理

    1.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数量与学生规模相适应,人员业务能力强,学历层次与岗位要求相适应;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分工合理,内部职责明确,责任到位。

    8、函授站按100名学员配备管理人员1人,至少有1人为专职管理人员

    9、站长素质较高,管理能力较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0、函授站管理人员签有三年以上合同的职工,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查阅站长简历、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

    2、查阅管理人员名单、职务职责和聘用合同及其学历证


    2.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手续完备,办学经费有保障。

    11、函授站有财务管理制度。

    查看相关制度及资料。




    招生管理

    1.近三年每季招生人数不少于30人;生源稳定,规模适当。★

    12、每年招生人数不低于30人,连续2年没有生源的站点暂停招生。

    提供近3年学生花名册,查看函授站招生数据。


    2.招生宣传信息完整准确,无误导;无委托招生、点外设点、跨区域招生、违规招生等问题;不利用站点的名义开展与学历教育无关的活动。★

    13、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招生宣传,在招生宣传中采用学院统一印制的招生简章,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等违规招生宣传。

    14、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和接收个人或中介机构的生源。

    1、查看函授站的招生宣传材料。

    2、查阅学生的联系方式。


    3.招生、办学无投诉、无纠纷,未发生责任事故;无违规记录。★

    15、招生无先上车后买票的现象。

    16、注册信息完整,无遗漏。

    查看录取不读学生数据。


    4. 招生办学规范,社会信誉好。无提前发“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通知书”等问题。★

    17、严格按照先录取,后收费的原则执行。

    18、学生报考数据完整,注册、休学、转专业严格按照学院的要求进行。

    查看函授站收费凭据。


    学费管理

    1.收费手续符合规定,无超范围收费、捆绑收费问题;★

    19、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及社会公示

    20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后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无超标或乱收费现象。

    21、要向学生开具票据。

    查阅收取学费规定、相关收费依据;

    考察收费公示栏;

    3、查阅近两年收费凭证


    2.学生退费手续完整,符合退费规定。

    22、符合退费的学员,应及时给学员办理。

    查阅相关申请和票据。


    3.按照合作办学协议规定的比例及时与主办高校结算有关费用。★

    23、按照办学协议规定,每年向学校上缴联合办学费用。

    查阅缴费记录。


    教学管理

    1.教学资源配置符合规定、满足教学计划规定要求;有健全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实习计划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答辩管理办法。★

    教学计划、大纲、教材、考试和阅卷做到五统一。

    24、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完成线下课程辅导老师的聘请。

    25、制定与教学配套的相关制度。

    26、建有按班级或专业划分的学生群(QQ\微信等),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咨询与服务。

    27、指导学生建立学习小组开展协作式学习,有计划地组织各种形式的学生活动。

    查阅相关资料。




    教学组织

    1.按规定进行授课、实验、辅导、考试。按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教学,教学效果好;实施师生双向考勤,教学纪律良好,学生到课率高;组织教学质量评议活动,学生满意率高;组织开展面授、网上教学,有教学辅导、答疑及网上互动的记录;及时收缴、批改作业;对学生开展入学教育。★

    28、组织开学典礼,完成新生入学教育。

    29、组织与督促学生完成课程学习任务。

    30、组织线下面授辅导及答疑。

    1、听取汇报。

    2、召开学生座谈会。

    3、查看工作记录。


    2.考试过程、毕业设计(论文)符合规范。严格执行考试、命题、制卷和毕业答辩等制度。考场组织规范、监考认真、考务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位,规范有序,考风良好。★

    31、选聘论文指导老师及组织学生完成论文选题工作。

    32、按照学院的要求做好答辩工作。

    33、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杜绝代考,考风良好。

    1、听取汇报。

    2、查看非线上学习的学生面授安排、考试安排、试卷等材料。

    3、查看论文指导、答辩工作安排及过程记录。


    学籍管理

    学籍注册、学籍异动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34、录取后,及时核对学生的专业及身份信息。

    35、对学生提交的学籍异动申请材料及时上报。

    1、听取汇报。

    2、查看工作记录。


    毕业及档案管理

    毕业生数据核对要有专人管理。

    档案符合规范。

    36、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拟毕业的学生信息进行核对。

    37、按要求及时组织学生进行毕业前学历照片采集,并通知学生在学信网上校对照片。

    38、组织学生填写毕业生鉴定表并及时上报。

    1、听取汇报。

    2、查看工作记录。


    说明:1、函授站对照“内容”逐一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如实在“自查情况”栏内填写,并将佐证材料放到一个压缩文件中。

    2、自查近三年(2018、2019、2020年)的情况,其中号建设指标为核心指标。

          3、本标准共设置指标为38项,合格标准33项,核心指标必须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