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余学院校外函授站建设自查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各函授站: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自查工作的通知》(赣教职成字[2020]48 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函授站点规范管理,促进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落实《江西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暂行规定》,经研究,我院决定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我校在省内外设立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
二、自查内容及要求
(一)自查内容:
1、学院按照《江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建设标准》(见附件1)就主体责任、站点管理、办学条件、招生管理、教学管理、收费情况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
2、各函授站点按照《新余学院校外函授站建设和自查标准》就办学资质、函授站管理、招生管理、学费管理、教学管理、教学组织、学籍管理、毕业及档案管理等方面认真开展自查。
(二)工作要求:
1、学院成立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钟小胜,副组长:刘金花,成员:简仕宏、李远锋、杜富裕、刘晓刚、毛健宝。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院招生科,由李远锋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自查事务。
2、学院相关科室按照自查工作分工安排在3月10前将自查材料及报告准备好,交招生科汇总,形成学院总体报告后交学校分管校长审阅上报省教育厅职成处。
3、各函授站点要认真对照建设标准实事求是开展自查工作,高度重视,有专人负责,收集整理相关的自查材料,严禁弄虚作假。2月28日前对照《新余学院校外函授站建设和自查标准》(见附件2)完成自查工作,将自查表交我院招生科李远锋老师。逾期未报的函授站,视为自行撤销校外学习中心或教学点。
4、学院将在3月上旬对各函授站进行现场考查,根据考查情况形成考查报告。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同一地区不重复设立学习中心或函授站,对招生办学不规范、办学条件差、生源严重萎缩的站点,将进行撤并调整。对办学条件暂时有差距的站点,提出整改要求,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停止合作办学。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远锋,电话:15607905166
邮箱:1248390792@qq.com邮编:338000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区阳光大道2666号新余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招生科。
附件1:江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建设标准
附件2:新余学院校外函授站点建设和自查标准
新余学院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2月1日
附件1
江西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站(点)
建设标准(学院用)
| 建设指标 | 评价要点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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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体责任 | 1.主体责任明确,经常性检查指导站点工作,研究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开展教学检查,督查教学过程,监控教学质量。★ | 招生科、教学科研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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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师资配备与教学资源达到相关规定,支持服务到位,满足教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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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高校校外办学管理制度、措施完善,工作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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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站点管理 | 4.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数量与学生规模相适应,人员业务能力强,学历层次与岗位要求相适应;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分工合理,内部职责明确,责任到位。 | 招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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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手续完备,办学经费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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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教学站点名称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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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站点设置布局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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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学条件 | 8.办学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备案手续完备。★ | 招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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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合作办学协议规范,内容全面、有效,并能严格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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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办学条件达到相关规定。能够满足所开专业必需的教学、实验、实习场所和教学设施,教学环境优;具有符合现代远程教育和开放教育教学要求的多媒体远程教室、联网多媒体计算机以及获取主办高校网上学习资源、数字图书馆等办学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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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有符合主办高校教学要求的辅导教师;师资和管理人员达到办学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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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生办学 | 12.近三年每季招生人数不少于20人;生源稳定,规模适当。★ |
招生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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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招生宣传信息完整准确,无误导;无委托招生、点外设点、跨区域招生、违规招生等问题;不利用站点的名义开展与学历教育无关的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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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招生、办学无投诉、无纠纷,未发生责任事故;无违规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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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招生办学规范,社会信誉好。无提前发“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通知书”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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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学费管理 | 16.收费手续符合规定,无超范围收费、捆绑收费问题;★ | 招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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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学生退费手续完整,符合退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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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按照合作办学协议规定的比例及时与主办高校结算有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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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教学管理 | 19.核心课程由主办学校教师授课、辅导、答疑。 | 教学科研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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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教学资源配置符合规定、满足教学计划规定要求;有健全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实习计划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答辩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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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教学计划、大纲、教材、考试和阅卷做到五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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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教学组织 | 22.按规定进行授课、实验、辅导、考试。按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教学,教学效果好;实施师生双向考勤,教学纪律良好,学生到课率高;组织教学质量评议活动,学生满意率高;组织开展面授、网上教学,有教学辅导、答疑及网上互动的记录;及时收缴、批改作业;对学生开展入学教育。★ | 教学科研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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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考试过程、毕业设计(论文)符合规范。严格执行考试、命题、制卷和毕业答辩等制度。考场组织规范、监考认真、考务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位,规范有序,考风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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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质量监控 | 24.教学管理文件、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整,执行情况良好。 | 教学科研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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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定期检查教学工作,教学质量保证,措施得力,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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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 本指标共设置指标25项,其中带★为核心指标。
2. 合格标准为:≥20项,核心指标必须全部合格。
附件2
新余学院校外函授站建设标准自查表(函授站用)
分类 | 建设和自查指标 | 内容 | 要求 | 自查情况 |
办学资质 | 1.办学单位资质符合要求,备案手续完备。★ | 1、办学许可证。 2、法人登记证。 3法人代表身份证。 | 提供1-3项原件的扫描件电子版,复印件加盖函授站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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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学条件达到相关规定。能够满足所开专业必需的教学、实验、实习场所和教学设施,教学环境优;具有符合现代远程教育和开放教育教学要求的多媒体远程教室、联网多媒体计算机以及获取主办高校网上学习资源、数字图书馆等办学条件。★ | 4、函授站提供属于自己房产的行政用房(包括函授站办公室、会议室、学籍和教务管理室、文档室等)或签有三年以上租赁合同的用房。 5、有传真机、复印机、打印机、办公专用计算机(可上网)等现代化办公设备。 6、函授站提供属于自己房产的教室或签有三年以上租赁合同的教室,教室及其设施满足面授的需要,面授时生均教室面积大于1.5平方米;有多媒体、网络或其他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教室,教室相对集中,且教室室内外环境好。 | 1、实地考察; 2、查阅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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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有符合主办高校教学要求的辅导教师;师资和管理人员达到办学要求。 | 7、80%主讲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相应的教学经历,管理人员要求大专以上学历。 | 查阅主讲教师、管理人员聘任材料,包括聘任书、教师名单、工作单位、学历(原件)、职称(原件)、教学经历和教学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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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站管理 | 1.管理机构健全,管理人员数量与学生规模相适应,人员业务能力强,学历层次与岗位要求相适应;规章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分工合理,内部职责明确,责任到位。 | 8、函授站按100名学员配备管理人员1人,至少有1人为专职管理人员。 9、站长素质较高,管理能力较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10、函授站管理人员签有三年以上合同的职工,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
查阅站长简历、学历证书和职称证书。 2、查阅管理人员名单、职务职责和聘用合同及其学历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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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手续完备,办学经费有保障。 | 11、函授站有财务管理制度。 | 查看相关制度及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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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管理 | 1.近三年每季招生人数不少于30人;生源稳定,规模适当。★ | 12、每年招生人数不低于30人,连续2年没有生源的站点暂停招生。 | 提供近3年学生花名册,查看函授站招生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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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生宣传信息完整准确,无误导;无委托招生、点外设点、跨区域招生、违规招生等问题;不利用站点的名义开展与学历教育无关的活动。★ | 13、严格按照学院相关规定进行招生宣传,在招生宣传中采用学院统一印制的招生简章,严禁任何形式的虚假等违规招生宣传。 14、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和接收个人或中介机构的生源。 | 1、查看函授站的招生宣传材料。 2、查阅学生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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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招生、办学无投诉、无纠纷,未发生责任事故;无违规记录。★ | 15、招生无先上车后买票的现象。 16、注册信息完整,无遗漏。 | 查看录取不读学生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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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生办学规范,社会信誉好。无提前发“录取通知书”、“入学(报到)通知书”等问题。★ | 17、严格按照先录取,后收费的原则执行。 18、学生报考数据完整,注册、休学、转专业严格按照学院的要求进行。 | 查看函授站收费凭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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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管理 | 1.收费手续符合规定,无超范围收费、捆绑收费问题;★ | 19、收费项目和标准向学生及社会公示。 20、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后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无超标或乱收费现象。 21、要向学生开具票据。 | 查阅收取学费规定、相关收费依据; 考察收费公示栏; 3、查阅近两年收费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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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生退费手续完整,符合退费规定。 | 22、符合退费的学员,应及时给学员办理。 | 查阅相关申请和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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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照合作办学协议规定的比例及时与主办高校结算有关费用。★ | 23、按照办学协议规定,每年向学校上缴联合办学费用。 | 查阅缴费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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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 1.教学资源配置符合规定、满足教学计划规定要求;有健全实践教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实验、实习计划和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答辩管理办法。★ 教学计划、大纲、教材、考试和阅卷做到五统一。 | 24、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完成线下课程辅导老师的聘请。 25、制定与教学配套的相关制度。 26、建有按班级或专业划分的学生群(QQ\微信等),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咨询与服务。 27、指导学生建立学习小组开展协作式学习,有计划地组织各种形式的学生活动。 | 查阅相关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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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组织 | 1.按规定进行授课、实验、辅导、考试。按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教学,教学效果好;实施师生双向考勤,教学纪律良好,学生到课率高;组织教学质量评议活动,学生满意率高;组织开展面授、网上教学,有教学辅导、答疑及网上互动的记录;及时收缴、批改作业;对学生开展入学教育。★ | 28、组织开学典礼,完成新生入学教育。 29、组织与督促学生完成课程学习任务。 30、组织线下面授辅导及答疑。 | 1、听取汇报。 2、召开学生座谈会。 3、查看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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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过程、毕业设计(论文)符合规范。严格执行考试、命题、制卷和毕业答辩等制度。考场组织规范、监考认真、考务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实到位,规范有序,考风良好。★ | 31、选聘论文指导老师及组织学生完成论文选题工作。 32、按照学院的要求做好答辩工作。 33、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杜绝代考,考风良好。 | 1、听取汇报。 2、查看非线上学习的学生面授安排、考试安排、试卷等材料。 3、查看论文指导、答辩工作安排及过程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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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管理 | 学籍注册、学籍异动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 34、录取后,及时核对学生的专业及身份信息。 35、对学生提交的学籍异动申请材料及时上报。 | 1、听取汇报。 2、查看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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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及档案管理 | 毕业生数据核对要有专人管理。 档案符合规范。 | 36、在规定的时间内对拟毕业的学生信息进行核对。 37、按要求及时组织学生进行毕业前学历照片采集,并通知学生在学信网上校对照片。 38、组织学生填写毕业生鉴定表并及时上报。 | 1、听取汇报。 2、查看工作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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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函授站对照“内容”逐一进行自查,将自查情况如实在“自查情况”栏内填写,并将佐证材料放到一个压缩文件中。
2、自查近三年(2018、2019、2020年)的情况,其中★号建设指标为核心指标。
3、本标准共设置指标为38项,合格标准≥33项,核心指标必须全部合格。